【标 题】 光船赁租合同
【分 类】 国际运输
【时 效 性】 有效
【颁布时间】
光船赁租合同
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
第一部分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┐│1.船舶经济人 │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
││ │代号:BARECON“A”
│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 │2.地点和日期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3.船东(出租人)/营业地点│4.租船人/营业
地点 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5.船名(第8条) │6.船旗
国和登记国(│7.呼号 ││ │第8
条) │ 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
│9.总登记吨位/净登│10.建造时间/建 ││8.船型(内燃或蒸海机
船、干│记吨位 │造地点 ││货船、油轮、冷藏船
或客船) │ │ │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
│11.总载重吨位(约计)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││
│ │├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2.船级(第8条) │13.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┤│14.其他项目(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)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15.交船港(│16.交船时间│17.租船合同取消│1
8.还船港(第3条││第1条) │(第2条) │日期(第3条)
│) 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19.连续日通知(如与第2条不│20.进干
船坞周期(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││同者需填) │)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21.航行区域范围(第4条)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22.租期
│23.租金(第9条) 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24.支付币种
及方式(第9条) │25.支付地点、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│├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26.
银行担保/付款保证书(金额│27.抵押(第10条);如无抵押免填 ││和
地点)(选择适用第21条)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┤│28.保险(海水险和战争险)(按│29.依第11条(b)或第12条
(g)││ 第11条(e)或按第12条│ 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
││ (K)说明船舶价值填列) │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30.依第11条(b)或第12条│31.经纪人佣金
及付给谁(第24条) ││ (g)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│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32.潜在缺陷(只有发现的期限与│33
.适用的法律(第25条) ││ 第1条不同时才填列) │
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34.仲裁地点(第25条)
│35.租用/购买协议(注明第三部分是否││
│ 适用) │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│36.如协议有
包括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,则列明附加条款条数 │└─────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,履行本合同,当该
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,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,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。
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栏内列明时,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;当与前两
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,前两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,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。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─┐│签字:船东(出租人) │签字:(租船人)(承租人)
││ │
││ │
││ │
│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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